全体同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关于印发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前期宣传告知、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评议工作组审议、学生工作处评议工作组审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对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共包含5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及地点:学生工作处,行政办公楼108。
受理电话:13277867015,联系人:覃老师。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任何异议者,请于11月25日下午17点之前在工作日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如实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1.请以书面、电话或现场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实事求是。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进行诬陷、造谣、报复、泄愤等。如有相关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受理人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名单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