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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现将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进入面试的职位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田海蓉等25人为我校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体检须知》(见附件2),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近期拍摄的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黑色水性笔1支,配合做好身份核验、体检费缴纳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集中时间:2024120日(星期)上午7:00前。

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具体费用以体检实施医院标准为准),如某项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查,根据实际复查项目另行支付费用。

(二)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回,本人不能领取。

(三)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老师,0771-6600686;老师,0771-6600689


附件:1.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

     2.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体检须知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7日    

 

 

  • 附件【附件1: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2: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体检须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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