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兼职教师资源,满足学校对于外聘兼职教师的长期需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聘请2024年秋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并建立我校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6月15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校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3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服务农业农村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前在校生9000多人,2024年秋季学期将超过1.3万人。
二、聘请对象
(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高校教师。
(二)在本专业、行业具有一定影响,从事管理、研发、生产、服务工作的管理专家、创新人才、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
(三)相关专业的在校研究生。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愿意为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等贡献力量。
(四)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见附件1《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聘请2024年秋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入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5日8:30—8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有意向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s://gxngy.gkzpfw.com/#/logi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入网站后,根据《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后,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通过审核人员,即完成入库手续,可作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人员。报名人员可于2024年8月17日8:30—8月2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在网上公布,请报名人员自行查阅。
3.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在完成资格审查、确定聘用人选等手续后,发现不符合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的管理
学校将定期对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进行补充、完善和扩容,所有入选者须遵守学院相关管理制度。
六、选聘方式
每学期初,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从外聘兼职教师资源库中选拔合适人选聘为兼职教师。
(一)具有教学工作经验人员
应聘人员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1年以上高校授课工作经验,或具有2年职业教育授课经验的,可免面试或试讲,经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学科研处、相关二级学院审核后,可直接聘用。
(二)其他人员
由学校相关二级学院根据课程需要组织开展面试(试讲)或技能测试等,根据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学科研处、相关二级学院面试(试讲)、技能测试等评分择优聘用。
七、任职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教师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教师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严格按照学校课堂管理规定、教学工作规范、成绩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三)组织好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活动等,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确保教学质量。
(四)维护学校的利益和声誉,遵守学校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和网络信息管理各项要求,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教学活动,接受学校及所聘部门有关教学方面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五)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散布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八、聘用方式及时间
学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劳务合同》,以劳务费支付外聘兼职教师课酬。
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每一学期为一个聘期。
九、聘用待遇标准
(一)课酬待遇标准
外聘兼职教师按照以下标准核算课时酬金(税前):
职称或学历类别 |
课酬标准 (元/学时) |
备注 |
正高级职称 |
150 |
应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授课任务 |
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博士) |
110 |
应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授课任务 |
中级职称(硕士、在读博士) |
85 |
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授课任务再增加5元/课时 |
初级及以下职称(在读研究生) |
75 |
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确定)授课任务再增加5元/课时。 |
(二)其他待遇
1.学校提供临时宿舍。
2.根据出勤发放交通补助,交通补助一般按100元/天计算(发放天数按出勤要求统计)
3.具有高校“双师型”资格证、获得教研(教改)优秀成果的,提高5元课酬标准。
4.餐费由外聘兼职教师自理。
5.外聘兼职教师与我校属于劳务关系,依法不享受本校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2《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聘请2024年秋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1.《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聘请2024年秋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岗位信息表》
2.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聘请2024年秋季学期外聘兼职教师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