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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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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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我校拟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公司前来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表

(三)项目预算:18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报价要求

(一)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3.报价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而被政府或采购单位宣布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报价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被有关行政部门通报。

(二)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单位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报价单(必须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以上资料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以上必须提供的资料缺一者无资格参与评分环节,视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如参与询价的有效报价人数低于法定人数(3家),但询价结果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可直接在有效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评标方式

由采购人组成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标,综合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最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所提供的服务承诺、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评分项目得分高者优先。

四、报价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3日17:00。 (以邮戳时间为准)

2、请将报价文件密封邮寄: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5号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收件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1-6600698。

若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联系人: 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1-6600698。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项目采购需求表


一、技术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参考品牌型号

技术参数

计量

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小计

(元)

1.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一、为学校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民商行为等进行法律论证、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学校的各类法律文件、文书及重大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对学校起草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提供关于学校业务活动所涉及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法律风险的法律咨询,并协助建立风险防范体系;

五、协助学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普法活动,要求每月至少到学校汇报交流1次;

六、对学校涉及的劳动保障及学生实习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七、对学校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八、提供与学校有关的法律信息,对学校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解答;

九、承办学校交办的与单位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应学校邀请,参与学校与第三方的重大项目或重大民事纠纷谈判;

十一、接受学校委托,代理参加或主持各种非诉讼的调解或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十二、接受学校委托,代理学校参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

 90000元/年(顾问费是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以上第一至第九项法律事务的酬金。如需办理第十至十二项的法律事务,按照规定另外支付律师代理费。)

2

180000

合计

180000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

售后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全面落实,高效完成。

2、根据项目开展需要,制订项目执行保障方案,根据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有专人负责对接、及时高效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3、紧急事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 1 小时内作出响应,4 小时内与采购人进行接洽;日常文件审查等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2.地点: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付款条件

分2年支付顾问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格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