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工商财经学院拟进行一项采购项目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商实训使用相机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表(附件1)
3.项目预算:人民币 6 万元
二、报价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而被政府或采购单位宣布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平台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规被有关行政部门通报(若供应商注册未满三年的,则需提供材料证明时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报价前三天)。
三、成交人的确定、合同的签订、结算方式
1、采用低价法,我校对中标结果不做解释。
2、成交人确定后,应按采购人要求,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3、成交人应按报价文件承诺,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合格;并在验收完成后于开具合法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经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四、报价材料要求
(1)供应商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报价明细表(附件3);(必须提供)
(5)近两年(或若是刚成立未满两年的,则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1月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必须提供)
注:报价材料须一式四份密封包装,外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公司名称。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必须于2024年11月 11 日下午17: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5号4号教学楼50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请在密封袋外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另报价材料要求直接送达指定地点,不接收到校门或其他地点取件。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吴慧珍,联系电话:13768440108
附件:1.采购项目需求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明细表
4.评分标准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财经学院
2024年 1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