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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厅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6月15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院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审计与质量监控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4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全日制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三农”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所需的乡村振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广西农牧工程学校

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原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五星级学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文明小区。学校坐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

(三)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直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为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首批绿色学校、自治区第三批现代学徒试点学校,先后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广西森林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位于桂林市雁山区大学城,占地面积413.9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求学成长的好地方。

(四)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四星级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五)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的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中职学校。

(六)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七)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八)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是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管辖下的一所国有公办普通中职学校,学校建校于1960年,位于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6号,是一所国家级重点和示范学校、自治区示范特色学校和首批五星级中职学校。学校设置有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文化教育等五大类共25个专业。其中新能源汽车维修、物联网技术应用、机电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等6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省部级)示范专业。

(九)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是一所国家公办、重点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隶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创办于1960年。学校地处南宁市的政治、文化、商贸核心区一埌东,坐落于青秀山下、南湖之滨,毗邻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占地面积243亩,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是自治区重点、示范性、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也是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现有在校生5600多人。开设有水产、畜牧、机电、工商、公共服务等五大类十八个专业,其中淡水养殖、畜禽生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中餐烹饪五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专业。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2023年5月22日),其中: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6.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8.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nync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填表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22日8:00—5月30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25日8:00 —6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四)打印准考证

2023年6月13日8:00—6月17日9:00期间,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五)笔试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考试方式需增加笔试);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初定在2023年6月17日进行,详见笔试公告。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查询成绩。

(六)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1)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6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3)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前,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试讲)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3.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试讲)公告,面试(试讲)公告明确面试(试讲)人选名单、面试(试讲)时间和地点。

面试(试讲)公告发布时间、面试(试讲)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

面试(试讲)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

5.确定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

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试讲)成绩现场宣布。

6.成绩计算

(1)需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2)需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

(3)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七)考核   

1.面试(试讲)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2.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欧凤珠,电话:0771-218294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03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

    3.工作经历证明(模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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